救灾救济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上报全市灾情。
二、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三、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
四、指导各地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六、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