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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一、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宣传、计划生育、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信息、外事接待、信访等工作。
二、草拟地方性民政规章制度,负责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政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
三、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审计、廉政建设。
四、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组织、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和机构设置、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及职称评定。
五、参与局党组人事研究会议和有关事项的决策。
六、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培训和职工教育计划。
七、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共青团、妇女、工会教育规划工作。
八、做好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公共财物的购置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管理车辆。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负责本局公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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