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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民政工作概况

 

【简述】 2002年我市民政工作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收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2002年,全市安排民政事业费60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70.8万元,;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达6103.6万元,比上年增加2200.7万元。

【社会福利】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把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作为政府行为,充分发挥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和个人兴办福利事业,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办好福利机构。“星光计划”顺利实施。去年全市上报第一批“星光计划”项目共25个,总投资约3748万元,建筑面积27660平方米。市区6个试点项目全部正式启动,经省民政厅验收全部合格,推动了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这些试点项目通过“穿衣带帽”的做法,投入少、见效快,整合了社区资源, 是我市民政工作的一个新亮点。

我市现有五保供养人数4737人,五保政策进一步落实,五保户供养标准逐步提高,农村敬老院规模不断扩大,档次不断提高,服务不断扩大,全市现有敬老院52间(其中村办2间),收养五保老人552人。至去年底,全市有7所乡镇敬老院被省评为二级敬老院。

今年来我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面对彩票低迷和非法“六合彩”的冲击以及“足球彩票”的激烈竞争,采取积极、灵活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使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市销售网点增至170个,基本覆盖了各乡镇。全年电脑福利彩票总销售量31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任务。

【拥军优属】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新进展。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去年共投入1200多万元,用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补贴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做好符合条件的在职下岗伤残军人改领在乡伤残军人抚恤金工作,通过改领抚恤金,有效地缓解了在职下岗伤残军人的生活困难。积极落实安置政策。去年10月,针对我市安置工作落后状况,对历年安置任务遗留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梳理,并采取措施多方协调,较好地落实了安置任务。1993年以来接收单位未接收的城镇退役士兵1384名,现已落实解决了1090名。扎扎实实开展双拥工作。去年全市支持部队建设资金达720多万元,补贴部队生活达138万多元,同时积极支持部队海训和做好拥军慰问工作,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离退休费有了提高,地区生活津贴及时发放,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救灾救济】 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是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度最大的一年,全市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并实现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至去年底,全市已享受低保救助的对象达到15146户3768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7%,比去年底增加9137户15802人;全年实际支出保障金1448万元(预计),比上年增加550万元,增长61%。我们主要抓了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实情。各级民政部门从去年底开始便着手开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完善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办法,制订实施方案。10月,根据省民政厅粤民救[2002]35号文通知要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重点做好“四摸清”和“一测算”工作,为明年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认真落实低保资金。今年以来,我局多次会同市财政局派员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低保资金的督查,保障资金落实到位。三是狠抓低保扩面工作。各地根据省厅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快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的步伐。从6月份开始,全市低保对象通过银行发放低保金。五是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备案制度。今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复核、调整,并将享受救助的低保对象家庭输入电脑,制成光盘,提高了管理规范化水平。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今年4月份和11月份,由市纪委牵头,市委政调研室、市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低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去年9月至今年5月上旬,我市气候异常,雨量偏少,全市范围出现严重的秋冬连春旱。今年,我市又遭受第0212号强热带风暴“北冕”的正面袭击,全市受灾乡镇40个,受灾人口38.5万人,成灾人口11.2万人;倒塌住房141户215间,损坏住房427户705间,全市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341.5万元。罕见的旱情和强热带风暴灾害,加大了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加深了灾民困难程度。面对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了对困难灾民生活安排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掌握困难灾民生活状况,及时下拨救灾款,帮助解决了灾民的吃饭等生活困难。今年以来,全市共下拨救灾款500多万元,其中用于灾民吃、穿、治病的430万元,帮助解决8.5万人(次)灾民的吃饭问题;用于帮助灾民建房70万元,解决了需政府救助的611户2753人倒损房户住房恢复困难,完成了重建家园任务。同时,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做好伏季休渔期间困难渔民的调查、救灾工作。据调查,今年伏季休渔期间,全市有特困渔民7031户36964人。为做好休渔期间困难渔民地救济工作,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济款物,全市下拨救济款62万元,购买大米345吨,帮助渔民度过生活难关,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渔民的关怀。另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汕尾供电分公司3个单位挂钩帮扶红海湾遮浪街道东尾村。开展帮扶活动以来,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到东尾村调查研究,制订脱贫方案,多方筹集资金117万元,切实帮助村委会解决实际问题,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3、捐助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我市成立了汕尾市救灾储备中心和汕尾市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接收站,在组织上保证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开展。1月18至30日,根据省民政厅、省扶贫办通知精神,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一次捐款捐物支援贫困户活动,接收捐款43万元,购买发放大米260吨,帮助了部分灾民、贫困群众春节前的吃饭问题。11月5-20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性捐赠衣物活动,募集旧衣物5536件。

【老龄工作】老龄工作稳步发展。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目标,组织好“老人节”庆祝活动,开展“文艺下乡”基层老年文化活动。今年3月举办了市第二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筛选出优秀项目到省参赛;3月和11月举办了两次老年人书画展;老人节前夕举办“汕尾市庆祝2002年老人节太极健身运动汇演”。我市老龄办组织参加全省举办的“全省老年文艺调演”比赛活动中,荣获全省老年文艺调演组织奖和优秀节目奖。

【社会行政管理】 1、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今年以来,重点做好民间组织成立登记注册以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复查登记,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查处和依法撤销非法民间组织,并根据省、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要求,对全市各基金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全市现有依法登记的社团组织17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0个。其中今年新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13个,注销、撤消登记的社会团体9个;新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3个,注销、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

2、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开展。今年以来,我市各地继续以贯彻执行新婚姻法为契机,大力开展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5448对,其中涉外婚姻登记404对;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137对;离婚登记326对,其中涉外离婚登记7对。登记率10.4%,合格率100%。

3、收容遣送工作走上正轨。去年经市政府同意,原海丰收容遣送中转站划归市民政局领导和管理,并更名为“汕尾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市民政局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收容遣送中转站的内部管理,并投入资金80万元,改善收容遣送中转站的硬件配套。该站于去年12月经省厅和市政府批准重新开业以来,较好地完成各项收容遣送任务,已收容遣送人员达150多人次。

4、收养登记工作得到加强。收养登记方面,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做到热情接待、细心服务、严格把关、依法登记。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97件,其中港澳居民53件。

【殡葬改革】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殡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据统计:2002年全市共火化本地遗体10140具,火化率达8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投入殡仪设施建设资金1994万元;全市清理“三道两区”乱葬坟墓12094穴。

【区划地名】 1、做好乡镇撤并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撤并乡镇的文件精神,按照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立了市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郑木胜副书记、市政府王世顶副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乡镇撤并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制订我市乡镇撤并方案。经省政府批准,现已撤销圆墩乡并入鹅埠及赤石镇,撤销莲花山镇并入海城镇,撤销西坑乡并入公平镇,撤销马宫镇改设马宫街道。全市乡镇撤并率为8.5%,基本达到省厅要求。

2、做好地名管理工作。我们以贯彻落实全省区划地名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做好协调联系工作,理顺了地名管理体制,并向市政府报送了《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同时,重点抓好海丰县设置标准路牌试点工作。海丰县的设标经验得到省厅的好评,在全省区划地名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卓有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从去年9月份起,我市开展了第二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全市应换届的707个村委会中,已完成选举704个。从选举结果看,这次换届选举成效显著,主要有“六个高”:一是群众参选率高。全市已换届村委会选民1189385名,实际参加投票选举1146306人,参选率达96.4%。二是直接当选率高。在提名候选人阶段,符合“两个过半”一步到位直接当选的有507个村委会,占71%;村委会选举一次成功率达83%。三是候选人当选率。各乡镇党委提出的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3235人,当选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有2770人,占85.6%。四是村“两委”交叉任职率高。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中,中共党员2506名,交叉任职率达70.4%,其中党支部书记交叉兼任村委会主任437名,占主任职位63.2%。。五是连选连任率高。上一届村委会干部3367人,这次连选连任2259人,占76%,其中村委主任691人,连选连任473人,占68.6%。六是整体素质比较高。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2.85岁,比第一届下降了1.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84.8%上升到90%,其中高中文化程度1370人,占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人;女干部344人,占11%。

2、村民自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从1999年开始,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完成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扎实开展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工作,市选择了13个镇、135个村作为村民自治示范建设单位。在今年召开的全省镇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暨表彰村民自治模范县电视电话会议上,全省有22个村民自治示范县(市、区)受到表彰,我市海丰县是其中之一。

3、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我市在去年完成市城区凤山、香洲、新港三个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目前全市已顺利完成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区建设氛围;二是深入调查,摸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社区。目前全市共设置社区居委会139个,平均每个居委会1721户6023人。三是依法搞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全市139个社区居委会依法选出社区居委会成员852人,其中主任139人,副主任284人,委员426人。四是抓好社区新班子成员的培训。五是建立健全社区各类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目前,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普遍下设调解、治安、卫生、文化、计生等专业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一套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社区自治章程》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社区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等制度,制定了居民公约,确定了社区居委会的任期目标和当年工作规划。六是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各地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项目,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健康向前发展。

4、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目前,全市55个乡镇(街道办)已全面实行了乡镇政务公开,846个村(居)委会也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如海丰县投入政务公开专项经费114万元用于硬件建设,全县19个乡镇坚持做到管理制度、公布阵地、公布内容三规范,推动了县级政权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工作。

(朱宇青、庄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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