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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工作概况
【简述】
1999年,汕尾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庆祝建国50周年为契机,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大改革力度,转变工作方式,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组织社会保障,切实履行了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各项民政事业长足发展。1999年,全市地方财政安排民政事业费达1872.8万元,人均安排7.26元,比上年增长11.9%;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3194.7万元,人均支出12.37元,比上年增长29.6%。
【社会福利】
各级民政部门以国际老年人年为契机,把建设敬老院,解决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作为社会福利工作的重点,积极推动社会福利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全市筹集建设敬老院资金340万元,新建敬老院4间,维修、扩建敬老院11间,实现了乡乡镇镇有敬老院的目标,并逐步向上等级、上档次的方向发展,全市有6个敬老院被评为省二级敬老院。城区民政局多方筹集资金600万元,建成了目前全市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福利院。至年末,全市城乡各种福利院(收养性事业单位)增加到66个,共有床位1473张,收养826人,其中敬老院57间,床位1059张,收养孤寡老人703人。社区服务继续按照普及为主,兼顾提高的原则,采取以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政府扶持的办法兴办社区服务业。全市有老人活动中心5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46个,其中城镇社区服务中心
1个。全年销售中国福利彩票2976万元,比上年增加65.9%,筹集社会福利基金145.3万元,投放使用福利基金260万元,资助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项目30个。如期完成500万元赈灾福利彩票销售任务,足额上缴赈灾福利基金150万元。
【拥军优属】 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一项稳军心、安民心、固长城、强国防的大事来抓,积极推进拥军优属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慰问活动。春节、“八一”前夕,市委、市政府两次组织隆重的慰问活动,慰问团由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主要领导组成,对驻汕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并赠送慰问品、慰问金。全市共组织了54个慰问团(组)对驻地部队进行慰问,赠送慰问金(品)78万元。二是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据统计,全市共支持部队建设资金281万元,支持部队物资供应和伙食补贴75万元;解决随军家属户口入户8人,解决就业问题8人,解决入学问题19人。三是切实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市城区在三摘“双拥模范区”称号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积极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努力争取为汕尾再立新功,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双拥领导小组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以下简称“行动”)通知精神,把开展“行动”,
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三难”问题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开展“行动”的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进行部署,对开展“行动”的内容形式、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保证了“行动”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及时增加投入,共投入解决“三难”资金314万元,为“行动”提供了财力保障;各地通过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与全市有“三难”问题的570人(户)重点优抚对象挂钩帮扶。市民政局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与市区6名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挂钩帮扶,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他们的“三难”问题,受到社会的好评。同时,为更多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市、海丰县、陆丰市还建立了拥军优属保障金制度。至年末,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已有较大程度的缓解。通过开展“行动”,进一步推进了优抚政策的落实和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的提高。全年全市抚恤补助费支出843万元,比上年增加33%,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普遍提高,其中:烈属定期抚恤标准平均提高37元/人月,在乡复员军人定期抚恤标准平均提高27元/人月。
安置工作着重于拓宽安置渠道,解决安置难问题,全市共接收退伍义务兵849人,其中按政策规定需在城镇安排工作602人,已经安置76人;农村退伍义务兵247人,开发使用231人。
【救灾救济】 1999年,汕尾市遭受9903号、9908号、9909号3次台风的影响,致使63个乡镇(街道)的180万人受灾,成灾人口55.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万多公顷,成灾面积0.75万公顷,损失粮食4.12万t,倒塌房屋1741间,损坏房屋1.23万间,无家可归灾民1087人,全市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05亿元。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开展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多渠道争取救灾资金解决灾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全年共下拨救灾救济款462万元,帮助灾民解决口粮、住房、穿盖、治病等困难4.9万人次,修复、重建住房1040户1248间。同时,各地还积极推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救灾新体制,全市落实了救灾粮差价补贴款和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地方财政预算634.2万元。为做好各种自然灾害的救援工作,市民政局制定了《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对救灾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各成员的任务、救灾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及救灾联系网络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领导机构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民政局局长任总指挥。救济方面,一是继续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五保户基本实现乡镇统筹供养,人年供养金额865元,敬老院收养五保老人703人,人年供养金额2140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1月,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领导,落实保障资金、扩大保障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在职、失业、下待岗和离退休困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在具体操作上,严格按照程序将保障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达到4505户1.69万人,其中:原民政对象2951人;在职792人,失业54人,下岗874人,离退休困难人员253人,其他人员1.2万人,发放保障金660.8万元,比上年增加54.4%。保障对象中,城镇居民1642户6099人,人月保障标准104-164元;农村居民2863户1.08万人,人月标准65-156元。
【革命老根据地建设】
革命老根据地(以下简称老区)建设以帮助老区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上学难、治病难”问题为工作重点。全市下拨老区建设资金203万元,帮助69个老区村庄解决了“五难”问题。全市争取省扶持分散边远老区村庄搬迁资金220万元,将对28条老区村庄(共438户)实施整村搬迁,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老龄工作】 为庆祝国际老年人年,选拔参加广东省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选手,市老龄委、市老干部局、市体委、市社保局联合举办了汕尾市首届老年人运动会。运动会设门球、太极拳、太极剑、乒乓球、中国象棋等5个项目,参赛选手来自市直、城区、海丰、陆丰共121人,于1999年4月8日-6月1日期间(实际比赛时间5天)在市区、海丰两地进行,运动会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时,选拔出优胜队代表汕尾市参加广东省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在省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上,乒乓球项目获集体第7名,蔡昌福获得42式太极拳第5名。
【社团登记管理】
1999年,汕尾市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宣传国务院新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对全市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10个硬件性条件的社团给予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合并、撤销。经过整顿,全市有15个社团合并,42个社团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二是继续落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全市副处以上干部辞去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有82人次,经组织部门批准兼任11人,清理整顿对象达到120人次。三是依法清理“法轮功”非法组织。1999年4月,按照上级《关于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大规模聚集的通知》,全市各地社团办对法轮功非法组织进行摸底,依法进行清理,保持了社会稳定。
至年末,全市共有社会团体181个,其中市级社团71个,县级社团110个。
【婚姻登记管理】 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婚姻法》,实行量化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姻登记行政执法情况检查工作,组织力量抽查了全市16个婚姻登记处1998年度的婚姻档案5493件,占总数的24.8%。其中:结婚档案5273件,合格率为99.7%;离婚档案107件,合格率为99.1%;夫妻关系证明书档案113件,合格率为100%;查出违法结婚登记16对,违法离婚登记1对。二是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知识。1999年9月,举办汕尾市第二期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培训县(市、区)、乡镇二级的婚姻登记员49人。三是积极探索婚姻服务的新路子。设立了“汕尾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为适龄青年提供婚前教育、婚姻介绍、法律咨询等项服务,对稳定婚姻家庭,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99年,全市结婚登记22491对,结婚率17.4‰;离婚登记260对。
【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市委吴华南书记提出的:“要继续抓好全市殡改工作,力争尽快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为目标,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抓好殡葬改革工作。通过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火葬光荣,土葬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政府的推动下,层层落实殡葬管理责任,完善和实施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并兑现奖罚;增加投入,加强殡葬设施建设,使殡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全市共火化死亡遗体2626具,其中本地死亡遗体2509具,比上年增加1150具,平均火化率达到20.5%,比上年增加10.3个百分点。全市共投入殡葬设施建设资金1828.8万元,新建火化车间1个,殡仪馆3000m2,骨灰墓位2000座,购置火化设备3套,冷藏柜1个。1999年12月,陆丰市筹资近千万元建成了目前全市档次最高的殡仪馆,结束了陆丰市长期以来殡仪馆名存实亡的历史。
【勘界工作】
1999年是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全面勘定市、县、镇界线工作的第四年。各级勘界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同心协力,稳步推进,基本完成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勘界任务。至年底止,完成了市级界线勘定任务72%,县级界线勘定任务62%,乡镇界线勘定任务25%;完成了3个三市交会点和5个三县交会点的勘定工作。
【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 1998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法撤销全省农村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属下自然村设立村民小组,在全省农村实行自治。1998年9月,汕尾市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以下简称改制工作)正式开展。整个过程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试点阶段、全面铺开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1999年,各地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改制工作,至年末,全市通过民主选举设立村民委员会704个,占应改制管理区的99.6%,其中:海丰县235个,陆丰市273个,城区54个,陆河县117个,红海湾开发区22个,华侨管理区3个;依法选出村委会成员3344名;划分村民小组4091个。同时,完成了106个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占居委会总数的83.5%。1999年11月5日,汕尾市改制工作通过省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检查验收组验收,检查验收组总的评价是:各级领导重视,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规定,把好各个环节质量关,基本上按期完成理顺工作。(彭伟东
谢雄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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